武汉大学哲学学院

缅怀李达 Li Da

永远的丰碑
发布日期:2016-10-26 18:07:18 浏览次数:

  李达,杰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、教育家,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之一,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。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,中国哲学会会长,湖南大学校长,武汉大学校长。

  李达,字永锡,号鹤鸣,189010月生于湖南零陵县(今永州市)的一个佃农家庭。1905年考入永州中学,在那里积极参加了学生的爱国反帝活动。1909年,考入京师优级师范学堂(北京师范大学前身)。辛亥革命爆发后,京师优级师范学堂暂时停办,返回零陵,在祁阳教书半年,后考入湖南工业专门学校,两月后因缺食宿费,转入湖南优级师范学校。此时,受“实业救国”思想的影响,决心学习理工。1913年,以全国第二名的成绩考取了留日官费生,赴东京第一高等学校学习理科,一年后因肺病回国在家乡休养。1917年春再赴东京复学。19185月,段祺瑞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《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》。日本的留学生们为此十分愤慨,自发组织了“留日学生救国团”回国请愿,李达是该团的领头人。这次请愿活动失败后,开始觉悟到走十月革命道路的必要性,毅然再赴日本,开始学习马克思主义。在日本,翻译了《唯物史观解说》、《社会问题总览》、《马克思经济学说》三本专著,向国内投稿发表了《什么叫社会主义?》、《社会主义的目的》、《陈独秀与新思想》等文,热情宣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。

  1920年春回到上海,与陈独秀、李汉俊等共同发起筹建中国共产党,任《共产党》月刊主编,参加《新青年》的编辑工作。19212月任上海的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代书记,同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局宣传主任。19219月,创办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出版机构——人民出版社,翻译出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著作和革命丛书。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辞去中央领导职务,应毛泽东的邀请到长沙出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,主编自修大学机关刊物《新时代》,在自修大学和公立法政专门学校讲授唯物史观。1923年,在党的独立性等重大问题上同陈独秀发生分歧,离开了党的组织,但仍一如既往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。19266月发表的《现代社会学》在革命队伍中几乎人手一册,重版12次。大革命失败后,在国民党统治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,做出了卓越的理论贡献。1927年至1932年,翻译出版了13本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,包括毛泽东批注过的《辩证法唯物论教程》,还发表了《中国产业革命概观》、《社会之基础知识》、《民族问题》三本专著。1932年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教授、中国大学教授和朝阳大学教授时,在宪兵第三团的监视下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、货币学和社会进化史,与侯外庐、吕振羽、黄松龄、齐燕铭等并肩战斗,深受进步师生欢迎,被誉为“红色教授”。1932年至1937年,发表了《社会学大纲》、《经济学大纲》、《货币学概论》、《社会进化史》四部专著以及《中国现代经济史概观》等多篇学术论文。其中,《社会学大纲》被毛泽东赞为“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”。抗日战争时期,虽屡遭反动派迫害,生活颠沛流离,仍坚持讲授马克思主义。1947年,应聘到湖南大学任教,在险恶的环境中以马克思主义观点讲授法理学,著《法理学大纲》。新中国成立前夕,应毛泽东之邀绕道香港赴北京,1949年重新入党。在其后的17年间,一直致力于高等教育和理论工作,特别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研究和宣传,撰写的《〈实践论〉解说》和《〈矛盾论〉解说》得到了学术界和毛泽东本人的高度评价。1952年出任武汉大学校长,1956年主持重建武汉大学哲学系,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播、应用和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。19668月,因明确反对当时在学术界和文化界掀起的极“左”风潮,被迫害致死。